宝安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信息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我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宝安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一期)内召开了宝安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一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符合规定,同意通过验收。
本工程于2018年12月开工,2020年11月完工,概算总投资41952.04万元。
项目完工后,我公司委托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并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我公司采取网站公示的方式于2021年1月26日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便于公众知悉,所有验收资料公开至2021年3月1日(公示满20个工作日)。
验收资料如下:
宝安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表
宝安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宝安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如公众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馈。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彭海峰13058072576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